渝建〔2016〕268号
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重庆知

三、市城设委实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乡建

二、关于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编制万盛经开区 、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绿色编制工作 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重庆知两江新区  、市城设委实施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乡建完成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 。关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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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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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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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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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 :4000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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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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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29日

编制其中,建筑节能建筑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绿色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重庆知目标任务均值 。经开区 、规划目标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高新区 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基本原则 、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